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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8/2026

本會將於 10 月底至 11 月初期間舉辦「一級運動通論課程」,旨在提升教練及學員之運動專業理論水平。

13/08/2026

背景:自 2026 年起,原由香港教練培訓委員會主辦之「教練認證」運動通論課程將作出全面結構調整。相關課程(運動通論部分)改由 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港協暨奧委會) 夥拍 港專學院 共同主辦。 在全新的「教練認證計劃」架構下,港協暨奧委會及港專學院將負責提供運動通論培訓(涵蓋教練倫理、教練原理、訓練法及運動科學),即本會各專項教練課程訓練大綱及考核指引內所要求之甲部(運動通論)課程。

12/08/2026

背景:中國香港獨木舟總會及中國香港拯溺總會一直分別提供獨木舟救生訓練與資格認證。 合作目的:考慮到兩會的基本訓練內容相近,於2001年雙方正式簽署互認協議,旨在為學員提供更具彈性的進階培訓銜接路徑。 「獨木舟救生互認系統」之具體互認資格及申領詳情如下:..........................

14/07/2026

為了配合各位會員及有意投身教練行列人士的發展需求,本會現正籌備於 2026年年底或2027年年初 開辦「一級運動通論課程」。本課程為考取各項運動教練資格之基礎通論部分。 此調查旨在收集大家的參與意向、時間偏好及上課模式,以便本會落實最具效益的課程安排。 請踴躍表達您的意見!

03/06/2026

本會於2026年5月期間,分別處理多宗涉及一級獨木舟教練實習期內的違規個案,共涉四名實習教練。主要違規行為包括: • 未有按規定提前 不少於十四天 通報實習日期及地點; • 未於實習期屆滿前 不少於一個月 提交延期申請; • 未經批准擅自安排實習課堂。

11/04/2026

投訴個案 (六 ) – 有關違反《獨木舟運動安全須知》之投訴事宜 本會於2026年初接獲一宗投訴,指稱本會認可之短期認可場地(下稱「A場地」)在舉辦「獨木舟旅程活動」期間,負責教練於天文台發出強烈季候風信號後未有作出適當安排,涉嫌違反《獨木舟運動安全須知》,並對參加者構成危險...................................

07/04/2026

敬啟者:各屬會會員及教練 為加強本會之行政管理及提升運作效率,現特此通知,以下須知指引章程及相關表格已作新增或修訂,敬請各位留意並遵照執行:

01/04/2026

自2026年4月1日起 ,項目發展組3個專項項目之訓練大綱已作出更新,敬請留意: 1.海洋獨木舟 2.龍舟(傳統艇) 3.懸浮支架獨木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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