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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本會獨木舟資歷認可制度的嚴謹性及專業操守,本會訓練委員會現特此重申並提醒所有註冊教練,在簽發學員訓練手冊、受訓紀錄及貼紙證書時,必須嚴格遵從本會頒布之《證書申請及簽發指引》。
為進一步提升教練及運動員之專業運動科學與訓練知識水平,中國香港獨木舟總會(下稱「本會」)現正籌備開辦新一期「一級運動通論課程」。
為規範中國香港獨木舟總會主辦之長途賽事管理與緊急應變機制 (涵蓋參賽者遇溺、失蹤及惡劣天氣等突發情境),特訂定本緊急應變標準作業程序,以提升現場救援效率、區域精準搜救及危機處理能力。
背景:自 2026 年起,原由香港教練培訓委員會主辦之「教練認證」運動通論課程將作出全面結構調整。相關課程(運動通論部分)改由 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港協暨奧委會) 夥拍 港專學院 共同主辦。 在全新的「教練認證計劃」架構下,港協暨奧委會及港專學院將負責提供運動通論培訓(涵蓋教練倫理、教練原理、訓練法及運動科學),即本會各專項教練課程訓練大綱及考核指引內所要求之甲部(運動通論)課程。
背景:中國香港獨木舟總會及中國香港拯溺總會一直分別提供獨木舟救生訓練與資格認證。 合作目的:考慮到兩會的基本訓練內容相近,於2001年雙方正式簽署互認協議,旨在為學員提供更具彈性的進階培訓銜接路徑。 「獨木舟救生互認系統」之具體互認資格及申領詳情如下:..........................
為了配合各位會員及有意投身教練行列人士的發展需求,本會現正籌備於 2026年年底或2027年年初 開辦「一級運動通論課程」。本課程為考取各項運動教練資格之基礎通論部分。 此調查旨在收集大家的參與意向、時間偏好及上課模式,以便本會落實最具效益的課程安排。 請踴躍表達您的意見!
本會於2026年5月期間,分別處理多宗涉及一級獨木舟教練實習期內的違規個案,共涉四名實習教練。主要違規行為包括: • 未有按規定提前 不少於十四天 通報實習日期及地點; • 未於實習期屆滿前 不少於一個月 提交延期申請; • 未經批准擅自安排實習課堂。
中國香港獨木舟總會通告 -嚴正提醒各實習教練/註冊教練務必嚴格遵守《訓練大綱及考核指引》及相關程序
提交延長(丁部)實習期的申請。根據《指引》備註第五項: 「如申請延長(丁部)之實習期,須於限期前一個月書面詳列原因及夾附有關證明向本會申請,並經訓練委員會核准。」
投訴個案 (六 ) – 有關違反《獨木舟運動安全須知》之投訴事宜 本會於2026年初接獲一宗投訴,指稱本會認可之短期認可場地(下稱「A場地」)在舉辦「獨木舟旅程活動」期間,負責教練於天文台發出強烈季候風信號後未有作出適當安排,涉嫌違反《獨木舟運動安全須知》,並對參加者構成危險...................................
本會2026年度主考研討會已於昨晚圓滿舉行,特此向各位考官致以誠摯謝意,感謝各位撥冗參與。當晚考官所提出之問題均已即場回覆,現補充整理,以作正式書面記錄。
中國香港獨木舟總會
中國香港獨木舟總會有限公司根據公司法於1975年註冊成立,並成為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國際獨木舟協會及亞洲獨木舟聯盟之會員。中國香港獨木舟總會至今現有註冊屬會59個及個人會員約9500位。國際裁判20位、國際教練50位及教練約2000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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