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委任三級競賽教練計劃
一、背景
• 現有有效註冊三級競賽教練共 8 位,平均年齡 66 歲,大部分已達或超過退休年齡。
• 現有有效註冊二級競賽教練共 16 位,平均年齡 55 歲,其中約半數接近或已達 60 歲。
• 教練群體年齡結構偏高,未來數年可能出現人手斷層,影響項目持續發展。
二、問題
• 三級競賽教練人數不足,且逐漸面臨退休潮。
• 二級競賽教練雖人數較多,但年齡結構同樣偏高,若不及時培養新一批二級及三級教練,將影響長遠發展。
三、建議
由秘書處與訓練委員會商議,提出以下「特別委任計劃」:
(a)對象
符合特定標準的二級競賽教練。
(b)委任資格
申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1. 服務年資:至少擔任二級競賽教練一年或以上。
2. 比賽經驗:曾帶領隊伍參加不少於兩次獨木舟比賽,並提交總會認可之正式證明文件,或由有效註冊屬會簽發之正本通知或其他有效文件。
3. 培訓貢獻:近三年內積極參與教練培訓工作,並獲得良好評價。
4. 其他資歷要求:申請人須持有以下多項資歷,並必須包括香港海事處簽發之有效遊樂船隻操作人合格證明書或認可相關資歷:• 香港海事處簽發之有效遊樂船隻操作人合格證明書(必須具備);
• 本會認可之三級運動通論證書,或同等或以上資歷;
• 本會專項三級教練證書(持續二年或以上);
• 本會認可之其他國際獨木舟教練資歷;
• ICF 國際技術官員(ITO)資歷,或本地高級裁判或以上資歷;
• 其他有助於競賽型獨木舟項目發展之資歷。
5. 專業操守:具良好紀律及專業形象,無重大違規紀錄。
6. 法律要求:未曾因涉及性罪行而被定罪。
(c)培訓要求
申請人必須完成總會舉辦之相關培訓課程並考獲合格成績,並於 2026 年 12 月前提交所有相關資歷文件。
(d)委任方式及期限
• 委任方式:由總會特別委任為三級競賽教練。
• 委任期限:三年。
• 最後委任日期:2026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9 年 3 月 31 日止)。
四、目的
• 在未來數年間培養並穩定一批新的二級及三級獨木舟競賽教練。
• 確保項目持續發展,避免因退休潮造成斷層。
• 鼓勵二級教練持續提升,為長遠教練梯隊建設奠定基礎。
五、期望成果
• 在未來數年內逐步建立穩定的二級及三級獨木舟競賽教練群體。
• 改善教練年齡結構過於集中於高齡層的問題。
• 提升整體競賽教練隊伍的持續性與專業水平。
六、特別委任聲明
此委任僅屬行政安排,旨在於未來數年內逐步建立穩定的二級及三級獨木舟競賽教練群體,並不代表被委任人已正式取得或具備該職級之完整資格。
七、執行安排
執行委員會一致通過實行有關計劃,所有已具備基本教練資格的二級競賽教練,稍後均由總會統一發出正式通知,並附上計劃詳細資料。
中國香港獨木舟總會秘書處啟
2025年12月11日
中國香港獨木舟總會
中國香港獨木舟總會有限公司根據公司法於1975年註冊成立,並成為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國際獨木舟協會(Paddle Worldwide)及亞洲獨木舟聯盟之會員。中國香港獨木舟總會至今現有註冊屬會59個及個人會員約9500位。國際裁判20位、國際教練50位及教練約2000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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