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裁判
註冊裁判名單(截至2023年6月8日)
有關:裁判註冊事宜
本會一直實行裁判註冊制度,以維持裁判之專業水平及認受性。為長遠規劃裁判發展,本會現邀請所有合資格人士參與裁判註冊,相關資料如下:
申請裁判註冊人士需為
1. 本會有效會員 及
2. 持有以下其中一項
A. 曾為本會註冊裁判 或
B. 持有本會發出之任何項目各級別之裁判證書(註:現時的裁判制度(初級裁判/高級裁判/賽事監督),但尚未註冊 或
C. 持有本會發出之任何項目各級別之舊制裁判證書。凡持有舊制度證書(一級裁判/二級裁判/三級裁判)之人士,須向秘書處申請換領新制裁判證書,並提供書面解釋。
3. 於 2023年3月31日 前辦理裁判註冊者,其註冊有效期至 2025年3月31日。於註冊期內,註冊裁判必須於本會主辦或協辦之賽事內,完成不少於20小時的服務,並由該賽事負責人於紀錄冊上簽署,方可再次申請註冊。持有多於一項裁判資格者,其服務時數之要求不變,惟其服務必須包括各個註冊裁判項目。
4. 曾完成由香港獨木舟總會主辦的ICF國際海洋獨木舟裁判證書課程及實習而考獲相關資歷者,如符合以下資格可申請註冊海洋獨木舟 高級裁判。申請者除符合是次註冊基本要求及証明在考獲裁判資格後於2018- 2019年期間曾參與本會主辦的相關賽事擔任裁判工作,另需完成指定 裁判工作坊。合資格者可於 2023年3月31日 前向本會申請換領證書及同時申請註冊,逾期換領證書將不作受理。
裁判註冊費用: 於 31/3/2023 前全免
每次註冊有效期三年,以三個年度計算(每年度由4月1 日開始至翌年3月31日終結)。裁判註冊有效期將會按照個人會籍到期而失效。
由2021年1月1日起,修訂裁判資歷如下:
1. 凡報讀各項目的高級裁判及賽事監督課程之人士,必須分別持有該項目之註冊裁判及註冊高級裁判資格。
2. 各級註冊裁判將可被列入本會之裁判名冊,並被邀請擔任香港獨木舟總會主辨的本地或世界賽事裁判或指定工作。
3. 各級註冊裁判可按其裁判級別在本地進行裁判服務
4. 本會只認可註冊高級裁判或註冊賽事監督進行以下工作。
4.1 按裁判大綱要求,擔任賽事統籌或賽事總裁判職位。
4.2 兩位註冊高級裁判可被委任主持屬會安排之各專項初級獨木舟裁判課程證書之教授及考核。
4.3 註冊賽事監督可被委任主持屬會安排之各項初級及高級獨木舟裁判課程證書之教授及考核。
4.4 註冊賽事監督可被選派前住香港以外地區擔任指定工作。
合資格人士請填妥
1. 本會表格CF-8A,或
3. 連同相關裁判證書及會員証副本經網上、電郵(info@hkcucanoe.com.hk)或郵寄方式遞交註冊申請。本會秘書處地址為「香港九龍灣臨樂街19號南豐商業中心1102室」。
如有垂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723 7168與秘書處聯絡。
賽事委員會
2021年9月9日